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《阿图什市阿扎克镇兰干村、库兰其村南坡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输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》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。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阿图什市阿扎克镇兰干村、库兰其村南坡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输水工程
建设单位:阿图什市林草工作站
建设地点:克州阿图什市阿扎克镇兰干村、库兰其村境内
联系人:艾尼瓦尔·买买提
联系电话:******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22日起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